关于信贷管理的一些思考
发布时间:2019-12-30
信贷管理是一个长期“课题”,无论是管理者还是被管理者都要认真研究和探讨,银行业经营的是风险,损失是必然存在的,如何将损失最小化才是关键,任何一个影响贷款质量的细节都值得用心探讨。
贷款贵在精细而不在粗放,重在管理而不在规模。算一笔账:如果认真考察一笔50万元贷款能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年能够创造利润1万元,贷款能够保证收回。那么我可以依靠这50万资金循环10年(不计复利),10年就能创造10万元的利润,本金和利息合计就是60万元,占用资金仅为50万元。假如粗放式投放5笔累计100万的贷款,年利润能够创造3万元,到期仅能够收回90万元,如果每年都投入100万元的贷款(不计复利),那么十年后能够带来30万元的利润,但同时会损失100万元的贷款,占用资金更高达190万元。大家说,哪一种管理更有效呢?毋庸置疑,第一种模式貌似盈利率比第二种低,但其资金利用效率和长期盈利率远远高于第二种。综上所述,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需要做的就是认真的去考察并投放贷款,去考虑贷款利润和损失之间的关系,不要盲目去追求规模,在我们基层社里很多客户经理在炫耀自身收息的同时,考虑一下你同时造成的损失。你能够年收息100万元,但你能够保证你的贷款本金损失小于100万吗?我们不妨让这些规模庞大的客户经理把精力多放在管理和收回上,少些新增的投放。
要加大信贷制度的学习和研究。对于制定办法的管理者,要多走出去,结合实际,听听不同的声音,一个错误的决定或者一个误导的制度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要比贷款资金的现实损失要巨大的多,制度不仅要求对、求精,更要长远、稳定,不断的变化,不但不能带来好的效应,反之会丧失制度的权威性。在制度的制定上,眼界要放宽和思路要放宽、放远,不能做“井底之蛙”,更不能“闭门造车”、“堆砌、照搬”。对于好的制度办法,各部室、各基层社要加强学习,深入再深入的去落实。对于与实际相背离的观点,在实施之前要充分讨论,多方面征求意见,少一些盲目。制度一旦落实,就要不折不扣的去执行,在执行中打折,就是对自己和集体的极不负责。
要更进一步的发挥贷款审查和审批环节的作用。纵观各网点,能够认真开贷审会的不多,能够在贷审会上提反对意见的更是少之又少,更有甚者,一个调查人就决定了整个贷款发放,原有的各个环节丧失了应有的监督作用。要加大贷款审查资源的整合,无论是信贷专柜还是客户经理,又或是经验丰富的内勤人员,都可以参与审查,提供观点和想法,每个人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思维就更全面,观点就能更加完善,更加趋于合理,要多看看自己看不到的环节,多了解一些自己想不到的想法,学人之长,补己之短。
信贷管理的责任和义务要对等。“热炉法则”告诉我们,制度像火炉一样,我们触犯它,必然会得到它的惩罚。有法必依、违规必究,每一名信贷管理者,既要有权利又要有义务,既要能放款又要敢担责,责任追究体系要逐步完善,同时免责体系也要配套跟进。在责任追究过程中,“老虎”和“苍蝇”都要抓,但要合理定位、区别对待,不能只抓“苍蝇“,让影响恶劣的“老虎”逍遥法外,更不能抓着一个“苍蝇”狠抓猛打,对待“老虎”隔靴搔痒,要注重制度公平和权威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