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召开全国农村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同日,发布了《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支农资金来源、服务主体、抵押担保、财政激励和税收优惠、金融差异化监管、保险制度完善等改革要点作出了部署,并提出了9方面措施,相关政策近期实施。
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是支持“三农”发展的大动脉,关系到国家种植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顺利落实,关系到小微企业经济支持的政策落实和发展。过去,国家出台了不少支持“三农”“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但由于种种瓶颈问题,致使金融企业在政策落实时出现很多的障碍。如资金头寸不足,存贷比例超标等等,致使金融业放慢了支农的步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4年4月25日起下调县域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下调县域农村合作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的政策。对于地方农村金融机构来讲,增加了资金的使用权,释放了信贷支农资金的空间,使聚集来的当地农户资金,重新回归到“三农”,把一池“金融活水”真正用活成为现实。
在为“降准”叫好的同时,不可忽视的两个问题,一是享受到优惠政策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要把政策落实到实处,把资金真正投放到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新型家庭农场主等形式的信贷需求主体上来,在金融创新服务上,优化贷款模式,创新金融服务品种,开设农田抵押贷款,房屋、农业机械设备等形式的抵押贷款,公司+农户+股东等形式贷款方式,以最大的便利惠及农户。二是受益于优惠政策的信贷客户,要正确对待、珍惜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支持,投资项目上马前,需要受到投资前的知识、技术培训,管理和经营者需要一个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复合型人才,不支持一个盲目者,把“降准”来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做到国家政策真正落实,金融企业投资环境良好,被支持客户收入颇丰的良性运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