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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抵押的房产遇到拆迁时,银行应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12-30

        目前,菏泽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如火如荼紧张进行中,该次棚改工作涉及范围广,投资金额大,规模空前,给银行业务拓展及不良贷款的清收带来了契机,但同时棚改也给银行信贷资产保全带来了压力,部分抵押财产在棚改范围内的贷款涉及到抵押财产灭失或产权调换,信贷资产存在较大风险隐患或现实风险。

        遇到这种情况,银行应采取什么有效措施规避风险?

    一、全面摸排,分类管理
        银行应对所管理的贷款进行全面摸排,利用多种方式和资源,对接政府棚改小组及拆迁补偿部门,根据其拆迁补偿名单与银行存量贷款的借款人进行比对,筛选出抵押财产在棚改范围内的借款人,对其进行分类集中专人管理,一户一策,采取针对性措施,有的放矢的有效化解潜在风险。
     
    二、有的放矢,多措并举
        (一)对抵押财产在棚改范围内可提前归还的抵押贷款,提前归还后如有信贷需求,按规定重新办理授信。
        (二)对在棚改范围内暂时不能提前归还的抵押贷款,按以下情况分类管理:
        1.采取货币补偿的抵押财产,与借款人、抵押人协商,签订协议,明确约定以拆迁补偿款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同时须取得政府拆迁补偿部门同意(政府拆迁补偿部门须在该协议书上签章或给予回执)。同时对该贷款进行动态管理,确保信贷资产的安全。
        2.采取产权调换的抵押财产,与借款人、抵押人进行协商,根据风险可控原则,灵活采取多种方式,追加经银行认可的有效担保,确保信贷资产安全。
        如有必要可同时与借款人、抵押人协商,签订协议,明确约定以调换后的房产再次追加抵押,在达到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后及时办理预告登记,同时须取得政府拆迁补偿部门及(或)房产部门同意(政府拆迁补偿部门及(或)房产部门须在该协议书上签章或给予回执)。并对项目拆迁、建设情况动态监管,在调换后的房产正式权属证书达到办理条件后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三)对不能提前归还且达不成协议或无法追加有效担保的抵押贷款,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依法提起诉讼,以法律手段有效保全信贷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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