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5日下午5:35分,临近下班时间,一名年轻女客户急忙赶来长兴支行,要求立刻外汇5万元。
长兴支行工作人员看到客户神色紧张,并且对汇款的时间要求特别紧急,引起了工作人员的警觉,询问汇款的原因时客户表示:“我接到了一个自称上海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的电话,说我的身份证曾经丢了一次,有人拿着我的身份证做了违法的事情,现在我已经被通缉了,你看看这是他通过微信发给我的通缉令,他说要冻结我的账户,并且下一步要追究我的刑事责任,要求我立马往这个账号上汇款5万元证明一下”。工作人员凭借多年的经验,敏锐的察觉这可能是一起金融诈骗案件,首先安抚了紧张的白女士,接着耐心地向客户分析了对方的可疑点,给客户讲解常见的诈骗手法,一边联系客户的家人,一边报告警方。
经过工作人员的解释及劝阻,白女士恍然大悟,明白了这是一起金融诈骗,打消了汇款的念头,并把卡中的5万元活期存款当场转存了7天通知存款,白女士对长兴支行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态度表示感谢,并表示今后一定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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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风险特征
(一)骗取受害人信任。冒充公检法人员的不法分子提前通过非法渠道获知受害人的个人身份信息,然后通过网络改号软件,伪装成公检法单位的电话号码拨打用户手机,骗取客户信任。
(一)震慑受害人,造成心理压力。冒充公检法人员的不法分子打出因受害人的不小心造成个人身份资料被冒用导致涉嫌犯罪、洗钱、信用卡透支等方式夸大后果,造成客户紧张情绪,达到无法正常思考的目的,随后会一步步落入不法分子设下的圈套。
(三)要求立马转账,证明自身清白。冒充公检法人员的不法分子攻破受害人心理防线后,以帮助受害人洗脱罪名或证明身份清白为由,要求对方将钱款转账至所谓的“安全账户”达到诈骗的目的。
二、案件启示
(二)加强银行机构员工业务培训。加强银行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员工对异常开户、异常交易、异常情形等风险识别意识,进而提高堵截电信诈骗的风险防范能力。
(三)加强社会公众反诈宣传。银行通过公示栏、口头提醒、张贴海报、发放传单、开展金融夜校、厅堂沙龙、进社区等多种形式,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讲解常见的电信诈骗行为、套路等加强社会公众对电信诈骗的识别能力,增强反电信诈骗安全意识,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