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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菏泽分行扎实开展办公用房和业务用车专项监督整治

发布时间:2021-05-18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机构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各项规定,工行菏泽分行采取五项措施,扎实开展对各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和业务用车领域专项监督整治,坚 决遏制“四风”问题的发生。

高度重视,全面部署。该行党委、纪委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和业务用车领域专项监督整治工作,召开会议,研究措施,安排部署,并成立“开展办公用房和业务用车领域专项监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纪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办主任、纪委办主任任副组长,分行办公室、财务会计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分行纪委办公室,统一领导协调全辖专项监督整治工作,负责专项监督整治工作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各支行的专项监督整治由行长牵头负总责,支行纪检员具体负责本行的专项监督整治工作。

提高站位,端正态度。为全面做好专项监督整治工作,该行印发了《开展办公用房和业务用车领域专项监督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机构认真组织学习党中央和习总书记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强化“四风”治理的相关论述,以及省行《关于开展办公用房和业务用车领域专项监督整治工作的通知》和《机构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本次专项监督整治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明确要求,端正态度,接受检查,力求通过专项治理构建起机构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在全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环境。

抓住重点,专项突破。在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因主观故意或测量不准等原因导致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是否存在带套间问题,是否存在多地点、多楼层实际占用多间办公用房问题,是否及时清退离退休干部办公用房等10项内容。在业务用车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编制、超标准购置业务用车问题,是否以各种名义向下属单位或客户长期借用、占用、调换业务用车问题,是否存在违规使用业务用车,包括公车私用、超范围使用业务用车、对外出租出借业务用车等问题,是否存在加油、维修不规范问题等14项内容。通过抓住关键环节,寻求治理突破。

明确责任,分层查摆。专项监督整治分三个层面展开。一是由分行纪委牵头负责,联合办公室、财务会计部对分行本部开展自查;二是各支行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找本机构办公用房和业务用车领域存在的问题;三是分行纪委会同办公室、财务会计部深入支行监督抽查,通过调阅资料、突击检查、实测实量等多种方式,深入排查在办公用房、业务用车领域存在的问题。

严肃纪律,确保成效。该行党委要求,各行党总支对专项监督整治工作负主体责任,纪检员负监督专责,对排查中发现的涉及办公用房、业务用车领域问题,要拿出具体有效措施,扎实开展整改。对搞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拒不整改等问题,将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作者:工行菏泽分行 李忠勇

编辑:菏泽市银行业协会 潘 利

审核:菏泽市银行业协会 李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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