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说过: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可是这世上真正懂得张爱玲的人并不多,所以大多数人对她是存了极大的偏见的。她写的文章、与胡兰成的恋爱、与赖雅的婚姻,甚至逝世的方式,常人都无法理解。好端端的一个民国女子,出身良好,心理健康,教育正规,何故写出如此苍凉悲观的文字?追求者甚多,为何偏偏选择一个汉奸痴恋不舍?末了还与一个“过时待售”且中风偏瘫的老汉结为夫妇?一生并非没有朋友相伴,却选择静悄悄的死去,遗嘱也只有几行字。仿佛这世上再也没有她可留恋的东西,她便安了心的撒手而归。只可惜并未回至中国,叶落难以归根,是何等的悲哀!张爱玲是注定了一生要走悲凉路线的明星。
张爱玲天才智慧和后天努力的结晶是有目共睹的——她的作品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她璀璨的一生,想必也充满了传奇式的故事,例如她的家事,最为让人津津乐道;她的恋爱,失败的感情,凋零的文采,着实令人可惜;她的婚姻,美满之中潜藏着微微无奈,异国他乡的土壤毕竟养育不了中国式的牡丹;她的每一篇小说,每一篇小说的主人公,说是妇孺皆知也毫不过分罢。穷其一生,我始终觉得,张爱玲似乎是她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她可能并想不到,自己写了一生的小说,自己的小说辉煌了一辈子,到头来自己也充当了一生小说中的人物:不完美的家庭,不理想的恋爱,不合情理的婚姻,甚至于太残酷的生命了解方式。
文学史上要正确评价一个作者是很困难的,极易因了某个不善唇齿的缘故偏颇几分,这倒也很正常——谁让我们都是性情中人,也就是所谓的“俗人”。我看来,这个世界是一个俗人领导俗人的恶俗世界。这里的俗人过着俗之又俗的生活,做着庸俗的事情,说着俗不可耐的话语,却向往着干净整洁的梦幻世界。这无疑是一个悲哀。正如张爱玲与其所处的环境。张爱玲自认为自己很俗,但是说自认为俗的同时却试图寻找理想中的净地,好让自己尽情扑腾,以实现那个同样自认为俗的理想。这是一个很大的矛盾,张爱玲自始至终都未能解决,反倒为此白白牺牲自己的才华,可怜可叹。张爱玲是个俗人,就应该做些俗事以填补心中的空缺。但是她的选择偏了道。这是可以理解的,尤其于张爱玲而言。张爱玲喜欢骑自行车时撒开把手让车子自行前进,并称那是“最开心的一幕”,但那毕竟是在小说中。在现实中,不小心撒开手,结局可能是车子如无头苍蝇般乱窜,不免脱离原来的轨道并最终倒下。你不会感觉疼痛,毕竟你是故意的,应该有所防备,但身上无伤,心里却生了病:究竟哪一条路,是自己想走的?自己选择的路与自己想走的路差距太大,做出选择务必会顾此失彼,更不幸者可能会行走于二者之间的缝隙,始终到不了正道,一不小心便有原路重返的危险。
于张爱玲而言,自己选择的是庸俗的文学之路。以写作谋生计,是种光荣,这足以令她光彩四射,一马平川的走下去。但是张爱玲想走的路却不是这这样,可以说相差很远。她想走的是纯粹的文学路,不掺有功利性的。她想写什么就写什么,不必考虑作品的畅销与否,稿酬的高低厚薄,不必根据出版社的脸色的选择剧本或翻译而因此撇开自己原本的思路。想必张爱玲是有很多材料可以写的,不然她为何对这条路耿耿于怀并拼了命去开荒?结果可想而知。一个人理想中的东西往往带有理想化,不然也不必称为“理想”,换作“现实”便罢了。若要实现理想化的东西需要一定的条件做前提,正如数学中的证明题,只有必要条件而没有充分条件是得不出结论的。张爱玲理想中的写作也要有条件,必要条件是她这的追求,这是硬性的牢固的。充分条件则是她生活的富裕——可谓富甲一方足以使其寝食无忧,这是很容易理解的。我固执的认为,写作是件奢侈的事情,与房子车子票子有关的,一个人若连生存都成问题,理想的写作会很快夭折,来不及与你打招呼便匆匆而过,仿佛与你无关。张爱玲踏上文坛后的生活不能称为富裕,充其量也只是不少吃不缺穿,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那种。张爱玲在上海文坛红极一时是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短短三年,她出够了风头,赚足了眼球。当时的生活是小资的,实现理想化的写作还有一说。但是,她飘落至美国的后期生活,是无论如何也不敢提及理想的。且不说美国文坛对于一个中国女作家的排斥,仅仅是经济上的状况,也很是寒酸。她真正开始了被迫写作的路途,一直延续到离世。在我看来,张爱玲的一生也未完全实现理想化的写作之路,却是一味的利用写作缓解生计。
张爱玲区别于其他作家的一点是,她写作只为谋利益而不为求功名。这多多少少受了早期家庭的影响。想当年张氏家族也是威名赫赫,功名与她而言只是过眼云烟,甚至是家族堕落的祸根。而金钱,是她的救命草,重新将她拾起,置于新文化的激流之上,考验她的定力。张爱玲果真聪明,从第三代晚清遗老中走出,实现了她的“天才梦”。所以她敬重金钱而视功名如粪土。难怪她对稿酬斤斤计较,对文坛派别毫不感冒。从经济学角度看,张爱玲无疑做到了使写作利润和效益的最大化,她是精明的生产者,也是理性的消费者。
对于张爱玲,我本不想发表意见的。因了她的大名,惹来无数名人志士的关注和评价,我只是落后的从众者而已,且很不合群,免不了受到歧视和抨击,也是自讨苦吃。然而我一时兴起竟糊里糊涂的下笔了,这是我的冒昧,也是我的情不自禁。毕竟,她是我万分敬仰和同情的一个人,只因为,我曾经与她有同样的理想。不同的是,我为世事所累逐渐丢弃了那个梦想,而她,却坚持了一辈子。我理解她的“天才梦”,所以同情她的“天才路”,更羡慕她的写作旅途。
因为我也坚信,只有懂的,才会慈悲。